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排污收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福建省
【发布文号】
闽政办[2006]194号【发布日期】
2006-08-28【生效日期】
2006-08-28【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福建省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福建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闽政办[2006]19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消防工作措施,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福建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指导全省的消防工作;
(二)研究、协调解决全省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或拟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对策、措施;
(三)组织对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和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
(四)通报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状况,研究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五)研究、协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问题;
(六)加强各级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保持信息交流渠道的畅通。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
(未完,全文共1673字,当前显示51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