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业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北京市商业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北京市商业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下面简称校青协)是本校志愿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的全校性社会团体。
第二条本会通过组织和协调全校志愿者的社会公益活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传播文明,提高我校学生素质和校园文化建设。
第三条本会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奉行平等、互助、奉献、进步的准则。第四条本会在宪法和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作。第五条本会接受北京市商业学校团委的领导。
第二章任务
第六条适应北京市商业学校发展的需要,推动我校志愿服务组织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协调和管理,集中力量,发挥整体优势,更广泛地组织动员学生投身各项社会公益性活动,在帮助他人中收获感动与成长。
第七条宣传志愿精神,推广志愿服务,弘扬我校“成人、成才、成功”的育人理念,促进团结互助、平等互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的形成,为创建国家级改革发展示范校创造良好的学校校园文化环境。
第八条规范全校志愿者活动,以社区志愿服务为重点,以提供智力、体力劳动和各类生产、生活技能为主要方式,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助残帮困、邻里互助、敬老爱幼、护绿保洁、科技传播等活动,满足学校周边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需求。第九条开展评比表彰,大力弘扬先进志愿者,推进志愿者活动的广泛开展。第十条开展培训和研讨,提高志愿者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第三章会员
第十一条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第十一条基本条件。
(一)志愿者必须是北京市商业学校在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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