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创建省级文明校园实施细则
临涧镇中心校省级文明校园创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精神,进一步提升学校文明层次和师生文明素养,加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营造文明校园创建氛围,积极推进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文明办《关于开展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鲁教基字〔2016〕6号)和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文明办《关于开展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特制定临涧镇中心校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学校建成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建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高地,建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的示范基地。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价值引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创建活动始终,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构筑和谐的社会思想道德建设基石。
(二)坚持整体推进。将创建活动融入学校制度、教育教学、师德师风、学风校风、学生社团、环境建设之中,延伸到班级和每个师生员工,使每一名师生都成为创建活动的实践者和受益者,并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实现全员育人,全科育人,全过程育人,环境育人,最终形成校园文化育人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注重实效。创建活动坚持稳步推进、普遍开展,力戒形式主义。注重教育成果的内化,使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内化为师生的行为习惯、思想品格、精神气质和伴随终生的人文素养。
(四)坚持特色创新。注重挖掘具有本地域文化的教育内涵,充分发挥齐鲁文化、沂蒙精神在培育民族精神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好民俗文化在传承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作用。注重彰显校本特色,充分发挥校史、校训、校徽、校歌、校园精神的标识作用,构建符合学校实际的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高度认同的校园文化体系。
三、目标任务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中心,加强师德建设,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等方面开展创建工作。通过创建活动,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提高校园文化生活质量,使校园文化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提高校园文明程度,使校园秩序良好,环境优美,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经过持续推进,实现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全覆盖,使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响亮品牌。
四、创建机构
(一)省文明校园创建领导小组组长:朱林良
副组长:周广胜
赵永
孔祥友成员:朱林松
吴进锋
刘松花
姬存永
陈超
南红云
刘庆华
孙涛职责。全面引领省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依据创建工作方案对各工作组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二)省文明校园工作小组1.档案材料组总组长:赵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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