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情况汇报五篇
高邮市城管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户外广告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部署要求,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高邮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责任分工》要求,对照局六大行动措施,结合我市户外广告设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争创省级文明城市为目标,按照“全面清理、集中整治、提质减量、规范管理”原则,依法整治各类乱设乱建的户外广告,进一步美化城市道路两侧容貌,净化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品位,促进长效管理,确保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工作不失分、得满分、多加分。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局挂包领导要加强指导协调,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强化组织领导,各辖区中队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广场管理单位要积极配合市容大队辖区中队整治中调查摸底工作。城管治安大队要全力保障,机关各科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三、整治原则
依法依规,统一管理,分类处置,规范操作,逐步推进。
四、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的范围为城区主次道路、广场周边区域五类广告:
1.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各类广告(店招店牌、标志牌、指示牌)。
2.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各类广告(空置、陈旧、破损、污浊、褪色、缺字或灯光显示不全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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