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管理规定
部门:人力资源部主题:工装管理档案号:滨河国际人字〔2012〕022号签批:生效日期:2012年7月1日签批日期:
为规范工装管理,展示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订此规定。
一、工装制作:
(一)制作原则:
1、工装的制作要根据各酒店的经营定位及风格,遵循“新颖、实用、经济”的原则,根据岗位不同,统一设计工装的款式、颜色,以便于区分和管理;
2、根据酒店部门划分,按照产品线统一工装样式。
3、酒店各级员工春夏季、秋冬季工装各两套,工装使用年限为两年。
(二)制作分工:
1、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岗位人员的工装设计和工装制作数量的统计;
2、酒店采购部负责联系工装制作商招标后,选择制作商根据各岗位工装费用标准进行制作,并保证按时分发。
3、财务部负责价格及协议的确定及签订。
4、各职能部门第一负责人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选择工装样式。
(三)制作程序:
工装款式由人力资源部、酒店总经理负责确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配合,春夏季服装款式确定日期为4月1日前,冬季服装款式确定日期为8月1日前。服装款式提交总经理同意后由采购部转厂家统一设计制作。工装款式一经确定,非本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模仿制作;
2、工装制作(补做)申报流程:
使用部门——酒团人力资源部——酒店财务部——酒店总经理----采购部联系制作
3、采购部于每年4月底将春夏季工装、9月底将冬季工装配备到位。
二、工装更换
春夏季工装统一更换时间为每年5月1日;秋冬季工装统一更换时间为每年10月1日;
三、工装领用、退库
1、员工工装使用发放范围必须是经酒店已办理入职手续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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