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高层次储备人才管理规定
崇明县高层次人才储备管理规定
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人才发展的需要,认真做好本县人才储备工作,根据《崇明县人才储备工作实施意见》总体要求,现对本县高层次人才储备的管理工作制定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实现新农村、新郊区建设规划,加快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步伐,促进本县各项事业的发展,积极做好高层次人才储备工作。
二、组织领导
县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负责高层次人才储备组织领导工作,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负责具体组织管理工作。
三、人员管理
高层次人才储备的管理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和服务单位共同负责,其职责分工如下:
(一)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负责组织管理。
负责做好高层次储备人才的招募、派遣、户档管理、考核、经费保障等工作。
1、人员招募和人员派遣。根据本县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确定高层次储备人才的工作岗位;岗位确定后在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接受应聘者的报名,必要时将组成招聘团到高等院校进行专题招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笔试、面试、体检、1
政审,择优确定高层次储备人才的人选,派遣到相关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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