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议事规则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投资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基金章程》和《基金委托管理协议》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非常设的专门议事机构,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依据《公司章程》、《基金章程》和《基金委托管理协议》,负责对公司受托管理基金的项目投资及退出等相关问题进行决策。
第三条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管理的××××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简称“基金”或“基金公司”)的投资决策事项。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共设×名成员,主要由董事会成员、公司经营层和外部专家组成,其中外部专家不应少于两名。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组成人员应报基金公司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遵守《公司章程》和《基金章程》;
(二)熟悉股权投资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宏观经济分析、项目投资分析与风险判断的能力,以及相关的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三)最近三年,未受刑事处罚,且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基金章程》规定的其他1
条件。
第七条《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每届任期3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对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因委员辞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的人选。
第十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会议,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十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十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负责,但投资决策委员会须独立行使公司投资决策权。
第十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具体职权:
(一)依据股东及董事会的意见,审定投资方向、投资策略及投资限制;
(二)对公司经营层提交的单笔投资在基金规模15%以下的项目投资申请和投资方案进行审议;
(三)对已投资项目的退出变现或其他处置方案进行审议;
(四)对项目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投资事项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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