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地质公园申报书
地质公园申报建设的有关要求
巢志众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一、地质公园的概念、目的
地质公园(geopark)是以具有特殊地质科学意义,稀有的自然属性、较高的美学观赏价值,具有一定规模和分布范围的地质遗迹景观为主体,并融合其它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而构成的一种独特的自然区域。既为人们提供具有较高科学品位的观光游览、度假休闲、保健疗养、文化娱乐的场所,又是地质遗迹景观和生态环境的重点保护区,地质科学研究与地学知识普及的基地。
“地质公园”一词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6年在开展“地质公园计划”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创立的新名词,其中,“地质”指的是地质公园必须包含有地质遗迹的内容,“公园”是指其所担当的社会角色及其所具有的价值属性。
建立地质公园有三大目的,一是保护地质遗迹,二是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三是普及地学科学知识。
1、世界地质公园的定义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工作指南中明确提出了世界地质公园的10条定义:
(1)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支持的地质公园是一个有明确的边界线并且有足够大的使其可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的表面面积的地区。它是由一系列具有特殊科学意义、稀有性和美学价值的,能够代表某一地区的地质历史、地质事件和地质作用的地质遗址(不论其规模大小)或者拼合成一体的多个地质遗址所组成,它也许不只具有地质意义,还可能具有考古、生态学、历史或文化价值。
(2)这些遗址彼此有联系并受到正式的公园式管理的保护;地质公园由为区域性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采用自身政策的指定机构来实施管理。在考虑环境的情况下,地质公园应通过开辟新的税收来源,刺激具有创新能力的地方企业、小型商业、家庭手工业的兴建,并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如地质旅游业、地质产品)。它应为当地居民提供补充收入,并且吸引私人资金。
(3)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支持的地质公园将支持在文化和环境上可持续的社会经济发展。它对其所在地区有着直接影响,因为它可以改善当地人们的生活条件和农村环境,加强当地居民对其居住区的认同感,促进文化的复兴。
(4)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支持的地质公园将探索和验证地质遗产的各种保护方法(例如具代表性的岩石、矿产资源、矿物、化石和地形的保护)。在国家法规或规章的框架内,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支持的地质公园须为保护重要的、能提供地球科学各学科信息的地质景观作出贡献。这些学科包括:综合固体地质学、经济地质和矿业、工程地质学、地貌学、冰川地质学、水文学、矿物学、古生物学、岩相学、沉积学、土壤科学、地层学、构造地质学和火山学。地质公园的管理部门须征求各自权威地学机构的意见,采取充分措施,保证有效地保护遗址或园区,必要时还要提供资金进行现场维修。
(5)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支持的地质公园可用来作为教学的工具,进行与地学各学科、更广泛的环境问题和可持续发展有关的环境教育、培训和研究。它须制订大众化环境教育计划和科学研究计划,计划中要确定好目标群体(中小学、大学、广大公众等等)、活动内容以及后勤支持。
(6)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支持的地质公园始终处于其所在国独立司法权的管辖之下。其所在国须负责决定如何依照其本国法律或法规管理特定遗址或公园区域。
(7)被指定负责特定地质公园管理的机构须提供详尽的管理规划,该规划至少要包括下列内容:①地质公园本身的全球对比分析;②地质公园属地的特征分析;③当地经济发展潜力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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