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发改委审批事项
审批审核备案事项
【来源】
内蒙古发改委
【时间】
2010-10-25
一、审批事项14项
1.按规定权限审批基本建设项目、非工业更新改造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开工计划。
依据。《关于国务院严格限制新开工项目、加强固定资产资金源头控制的通知》(国发明电〔1995〕6号)。
2.按规定权限审批限制性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海外投资项目、国外贷款项目和国际商业贷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开工计划。
依据。《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加强海外投资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发〔1999〕13号)、《国务院关于扩大内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等单位吸收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的通知》(国发〔1996〕34号)。
3.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初设计报告,高技术产业项目认定。
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印发组织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计高计〔2000〕2433号)。
4.孤立电网的销售电价、电厂的上网电价、农村电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5.国家管理以外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盟市所在地自来水价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6.电厂或电厂与燃煤锅炉联合供热价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7.国家管理以外的天然气、石油液化气、管道供(煤、液化、天燃)气价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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