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江界河红色文化园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申报
2012年度济南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为认真落实我市“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精心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强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增强我市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我市将对文化产业项目进行资金扶持。根据《济南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济财教〔2008〕25号)以及我市2012年文化产业扶持方向,制定2012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资金使用范围
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是政府鼓励投资且能够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明显提升济南文化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具有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文化产业项目和园区等。本年度重点支持范围是:
1.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文化旅游、文化类设计服务及印刷复制、工艺美术、数字内容和动漫游戏等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2.新兴文化业态项目。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影视、数字多媒体广播、手机广播电视、移动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娱乐产品、纸质有声读物、电子书、手机报、网络出版物、传统娱乐设施和舞台技术改造、数字电影娱乐设备、便携式音响系统、流动演出系统及多功能集成化音响产品等新兴文化产业项目。
3.园区基地建设项目。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和动漫等产业园区基地项目;区域性文化产品物流中心、文化产品交易中心等项目;文化创意产业孵化器项目;特色文化街区、聚集区建设项目。
4.促进文化消费项目。演出场所连锁经营、文化票务网络建设、有线电视网络整合、电影院线、数字影院、主题公园等项目;与文化结合的教育培训、健身、旅游、休闲等服务性消费项目。
5.对外文化贸易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艺术、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网络游戏、出版物、民族音乐舞蹈和杂技等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项目;在境外举办的图书展、影视展、艺术节、博览会等国际大型文化展会和文化活动项目。
6.特色资源利用项目。富有地方传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旅游、泉水旅游、民间工艺、历史文化、特产文化、“曲山艺海”等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利用项目。
7.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中与文化相关的创意设计项目。
8.产业发展相关项目。文化产业规划、重要研究课题、协会组织建设、文化产业统计、文化人才培训、招商推介平台等与文化产业发展有关的项目。
9.对济南市文化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项目。
二、资金扶持方式
(未完,全文共3074字,当前显示102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