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尽快完成水库大坝注册登记资料汇总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学前教育机构年检
及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办)教委、县直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公安厅、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教基字[2005]17号)市教育局、公安局、卫生局《关于做好全市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滨教[2007]62号)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滨州市学前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滨教[2009]7号)等文件精神和今年我县学前教育重点工作安排,现就2011年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及年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各自实际,贯彻执行。
一、年检要求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幼儿园自查,镇乡(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及教委检查,市教育行政部门、县教育行政部门抽查或与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组成检查组,对幼儿园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的方式进行;各镇乡(街道办)教委、幼儿园要在2011年7月30日前完成年检自查工作,迎接8月份的全市幼儿园年检工作。对新申请设立的学前教育机构,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审批注册。
二、年检方式
(未完,全文共2004字,当前显示48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