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修身活动总结
关于开展明之星、文明班级、文明修身工作评选活动的通知
根据《烟台大学大学生“文明修身工程”实施方案》工作部署,为了全面激发学生“崇尚节俭、修身律己、践行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广大同学自觉成长成才,弘扬传统美德,形成良好的校园文明风气,现决定开展文明之星、文明班级、文明修身工作先进学院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年11月15日至201*年11月29日
二、推选基本条件
1、评选范围:大一、大二、大三、大四所有全日制在读学生
2、学生个人理想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努力学习,热爱集体,勇于克服困难、持之以恒做有意义的事情,在文明言行、勤俭节约、社会责任等方面,表现出优秀的个人素质或能力,有感人的事迹或突出的成就;未受到过任何处分。
3、自201*年4月份至11月底,班集体或学院积极响应学校文明修身工程方案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活动,并且在一定范围内起到良好的实际和舆论效果。
4、学生个人或集体先进事迹在校级及以上媒体(报纸、广播、网站等)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事迹在班级、学院、学校或校外有较大反响者优先。
三、推选标准
1、文明之星文明礼仪之星
参评条件。个人仪表整洁,注重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言语文明,行为得体,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注重个人修养。助人为乐之星
参评条件:具有无私奉献精神,关爱他人,长期坚持热心助人,帮助他人解决实际困难,受到广大同学认可;见义勇为之星
参评条件:
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违法犯罪作斗争或积极参与抢险救灾活动。勤俭节约之星
参评条件。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注重节俭,不铺张浪费,注意废品回收、废物利用;节水、节电、珍惜粮食。尊老爱幼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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