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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省级重点项目违法违规建设的调研报告

关于国家、省级重点项目

违法违规建设的调研报告

省厅执法局: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调控政策,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复杂严峻的形势,沉着应对,集中全系统智慧,坚持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相结合,坚守耕地“红线”,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自查数据显示,我市年度共有个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总面积亩,其中占用耕地亩,全部依法办理了用地手续。但自查同时发现,年之前,在我市建设的国家、省重点项目违法违规用地情况较为普遍。

一、违法违规问题现状

年度卫片执法检自查数据显示,我市前时相之前发生

的国家、省重点项目共宗,面积亩,耕地亩。主要表现。

一是不报就用。宗违法用地中,不报就用宗,面积亩,耕地亩,分别占总宗数和总面积的%和%。

二是边报边用。边报边用宗,面积亩,耕地亩,分别占总宗数和总面积的%和%。

三是交通基础设施用地所占比率较大。道路宗,面积亩,分别占总宗数和总面积的%和%。

四是重点工程附属拆迁安置工程占有一定比例。这类违法用地共宗,面积亩,耕地亩,分别占总宗数和总面积的0%和%。

二、违法违规问题原因

一是执法单枪匹马。对于项目实施单位而言,主观上并不规避国土资源部门的管理,不存在不办理用地手续的故意,大部分都经过了用地预审、在组织上报用地资料的同时动工建设。在政府主导、其他部门一路绿灯的情况下,对重点项目及其配套的拆迁安置等附属工程,国土资源部门一家难以制止边报边用违法行为,多是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进行立案查处后,督促相关单位完善用地手续。对违法行为的制止没有强制措施。真正顶真执法,困难重重。

二是违法成本低。重点工程的投资主体通常是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各种建设费用都是由财政负担,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这类违法用地,通常是立案查处后,补办用地手续,处罚的标准也很低。在对责任人的处理上,往往对决策者处理少,对执行者处理多,责任人并没有伤筋动骨,处理起不到惩治违法的效果。客观上形成了领导仕途不受损、地方经济不吃亏、项目工期不耽误、走过场的大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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