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广西国税系统青年文明号工作档案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合肥市国税系统工作日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局,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经研究,现将《合肥市国税系统工作日志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合肥市国税系统工作日志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国税系统效能建设,加强系统内部办公信息化管理,强化各项工作事务过程和结果的管理与监控。市局决定,自6月份开始在全系统推行《合肥市国税系统工作日志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全系统国税人员应按本办法要求,如实记录个人的工作安排、工作进度、落实情况等,并将工作日志作为反映个人工作的第一手资料和总结阶段性工作的主要依据。
一、记录工作日志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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