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规定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使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确保高标准、高品质的公务用车服务,特制订此管理办法。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上海浦江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所属公务车辆,。3职责
3.1管理中心为公务车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订管理办法与执行管理。
3.2负责公务用车安排与日常事务管理。
3.3负责公务车的购置、保管、维修、保养及车辆的保险、验车、牌照等手续。
3.4负责相关车籍、证件、保险等资料的保管,并建立《公务车明细表》、《行车记录表》等4用车流程及规定4.1用车申请流程及规定
公司公务车原则上仅为接送公司重要客人、经理级以上领导公务活动、财务部门到银行取送数额较大资金、办理有关紧急公务等事项提供服务。如遇特殊紧急情况,其他部门、人员在权衡费用开支(公务派车和公交等系统),本着节约的原则申请公务车辆,由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安排公务车。期间所发生的费用按费用报销管理办法执行。
4.2申请流程
各部门有用车需求,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提交管理中心,统一调度。
车辆管理部门根据当日车辆资源及排班顺序安排车辆,对特殊用车需求视情况可做优先安排。
未经车辆管理部门指令并发放用车申请单的,车队驾驶员不得接受他人的出车安排,未经许可私自出车的,所发生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并负激励驾驶员200元/次,同时由管理中心对用车部门进行考核;4.3申请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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