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划分及选聘院办、科室负责人
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消防管理,确保入住休养员(病人)及医务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及第61号令的规定,结合医养结合护理院的实际情况,我院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护理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针对各科室的工作特性和实际情况,建立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制度,对各岗位的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实行安全目标管理,使消防安全工作和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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