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民政办关于低保工作自查的报告
我镇低保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做到了应保尽保、不漏保、不虚保、不瞒保,充分的把党和国家的低保救助政策落到实处。现将我镇城市及农村低保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城市及农村低保工作保障情况
截止目前,我镇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13户168人,月保障金发放54175元,人月均补差额312元;共有农村低保对象582户1217人,月保障金215224元,季发保障金645672元,人月均补差额177元。
二、开展低保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坚持三级“评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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