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大学科技园建设试点的通知
【发布单位】
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发布文号】
国科发高字[1999]385号【发布日期】
1999-09-13【生效日期】
1999-09-13【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
大学科技园建设试点的通知
(国科发高字〔1999〕3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教委(教育厅、高教厅),教育部各直属高等学校:
依托高等学校的人才和技术优势兴办大学科技园,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种有效形式;近年来,各地在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方面进行了大量有益探索,积累了不少经验。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技术创新大会”和“全国教育工作争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科技、教育体制改革,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推动大学科技园在新形势下更快更好地发展,科技部、教育部决定抓一批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要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滚动发展的原则,注重实效。首批拟选择十个左右有较好工作基础的大学科技园进行试点,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
二、试点单位的选择,由具备一定工作基础的高校提出申请(参见附件一),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教委(教育厅、高教厅)推荐,每省(自治区、直辖市)限推荐1个,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视情况可推荐2个,科技部、教育部共同择优确定。试点申请报告及推荐文件(一式两份)请于1999年10月15日以前分送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和教育部科技司。
各地在组织申报、推荐大学科技园试点单位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量力而行,防止一哄而起。对于选定的试点单位,科技部、教育部将加强重点联系和指导,积极为科技园的建设和发展创造环境条件。
三、1999年7月30―31日,科技部、教育部共同组织召开了“大学科技园发展战略研讨会”,现将会议纪要(附件二)印发给你们参阅。
四、为了加强对大学科技园工作的级织领导,决定成立全国大学科技园工作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三。推动大学科技园建设,是新形势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速科技产业发展、推进高等学校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科技、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采取有力措施和扶持政策共同支持大学科技园的建设,齐心协力把这项工作抓出实效。
附件:
一、国家大学科技园试点申请报告编写参考提纲
二、大学科技园发展战略研讨会纪要
三、全国大学科技园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
科学技术部教育部
一九九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一:国家大学科技园试点申请报告编写参考提纲
为了便于编写国家大学科技园试点申请报告,特提出本参考提纲。由于各地大学科技园已有基础、发展阶段和模式有所不同,编写申请时可在内容上做适当的补充或调整。
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依托学校的基本情况
1.学校党委、行政领导班子对建立科技园的认识和态度;
2.科技实力(科技人员数量、研究开发机构;近年来承担国家和地方科技计划任务情况;研究开发活动与成效等);
3.学校发展科技产业情况(转化科技成果方面的成效;产业发展规模;对地方经济建设的服务和贡献等)。
二、科技园建设实施方案
1.主要任务、功能和作用;
2.组织管理和运行方式;
3,科技园建设规划(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
4.今、明两年的发展目标、重点工作以及进度计划。
三、当地政府及学校主管部门的支持措施
1.硬环境方面的支持措施(用地、交通、通讯等);
2.在资金投入方面的支持措施;
3,其他扶持政策和措施。
附件二:大学科技园发展战略研讨会纪要
(未完,全文共4743字,当前显示148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