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随着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参保人群流动性的日益增强,参保人员对异地就医需求的迫切性也愈发强烈。10月11日,在江西省九江市召开的全国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经验交流会,为各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了一个如何尽快实现异地就医的交流平台。
异地就医借力而行
文/本刊记者胡杨
异地就医省内先行
医疗费用垫付难、报销难、控制难,异地就医结算难,医疗机构监管难,是全国各地异地就医工作中所面临的共同难题,与这些问题相对应的则是参保人员对异地就医需求的呼声越来越强。
在全国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经验交流会上,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32个省市中已有14个省市启动了异地就医工作,占43%,另有13个省市也已对异地就医工作进行了相应的安排。可以说,在全社会对实现异地就医的渴望,对各级经办机构而言,不仅是种压力,同时也是一种动力。
“参保人员着急,我们的经办机构跟他们一样急。所以在江西省内,异地就医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开展。”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金炎对记者说道。
据刘金炎介绍,2010年,江西省在提出首先重点解决参保人员,尤其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医疗费用的主要目标后,结合该省实际,进一步制定了“321”异地就医工作实施方案:“不改变目前医疗保险政策、不改变目前医疗保险待遇和不改变现行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借助‘金保工程’政务网,借助各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已建立的城域网”“在省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搭建一个中间平台”。在异地就医的过程中,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将参保人就诊信息上传至省级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管理平台,参保人除了个人自付费用外所发生的异地就医费用,由省社保中心通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
随后,江西省选择条件较好的南昌市和抚州市作为试点,并于2010年6月实现了两市医保信息系统、省级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管理平台与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联网。2010年7月25日,抚州市参保人员李正红在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完成7天的住院治疗后,仅刷卡支付自付费用4164元,短短几分钟便完成了住院费用结算手续。李正红异地就医、实时结算的实现,证明了江西省异地就医实施方案的可行性与便捷性。
在全国异地就医工作全面开展之时,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纷纷进行有益地探索和尝试。云南省政府、人社厅和经办机构分别发文,从制度上进行规范,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云南、山西、江苏等省专门成立异地就医结算中心或科室,负责全省异地就医结算业务的协调和服务管理工作;江苏省借异地就医数据的传输,由点到面,在全省范围内统一信息系统;沈阳市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药品、诊疗材料库;湖南、云南、山西等省建立省级调剂进货周转金垫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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