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境外商标补助标准
境外商标注册资助
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二)具有深圳户籍并在我市工作、学习的个人;
(三)在我市工作并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或者《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的个人;
(四)在我市全日制大专院校学习的学生;
(五)在内地全日制大专院校学习的深圳籍学生;
(六)深圳市商标代理机构以及外地商标代理机构在深设立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分支机构(上一年度在深纳税额20万元以上)。
资助标准:
(未完,全文共680字,当前显示21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