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发放辅助器具主 持 稿[精选5篇]
安徽省贫困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方案》和中国残联《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任务目标
2012年为全省3500名贫困残疾儿童配置各类辅助器具,其中包括假肢、矫形器、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
2013—2015年,各年度任务数另文下发。
二、资助对象
0至6岁有需求、经评估适合配置辅助器具的贫困残疾儿童,优先资助城乡低保家庭的贫困残疾儿童。
三、资助标准
假肢、矫形器每人补贴5000元,其中零部件及材料费占60%、制作费(诊断评估、制作和适应性训练)占40%;其他辅助器具每人补贴1500元,其中产品购置费占90%,评估适配费(残疾现状评估、辅助器具适配、家长培训、适配教材等)占10%。
四、工作体系
——省残联
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与协调;会同省财政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年度项目实施地区,下达项目年度任务;负责管理贫困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项目经费的使用,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辅助器具产品并实施配发;会同省财政厅对项目经费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
负责贫困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组织开展专业人员培训,建立项目工作台账,统计上报相关资料。
——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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