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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章建筑和违法用地相关法律知识宣传

文昌市规划局

关于开展对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情况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开展对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情况调研的通知”已收悉。根据该通知要求,我局自2009年11月成立以来查处文昌市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情况汇报如下:

一、2009年以来我市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发生的数量2009年11月我局成立以来,共查处违法建筑共计11宗,

1、位于规划区范围内,属于国有土地性质,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图纸和规定的内容进行建设:房地产开发2宗、私宅5宗、厂房2宗、市机关单位1宗(宿舍楼)

2、未报先建:加油站1宗

以上违法建筑面积共计:7298.88平方米

3、位于规划区范围内,属于村集体土地性质,未经宅基地确权,未办理合法的用地手续和报建手续的双重违法建设行为:城中村违法抢建89宗,查处29宗;

1

巡查发现60宗(未查处),建筑面积24407.7平方米,其中不符合规划退线要求的15宗,严重影响城市景观1宗,占用道路用地建设10宗。

以上违法建筑面积共计29294平方米。

二、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状况存在的原因

(一)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在发现违法建筑后往往只是发停工通知了事,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拆除,给违法当事人形成政府执法只是形式而已的心理,促使违法建筑迅猛增长;同时,由于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工作效率低下,对当事人刚实施违法建设行为时不能及时制止和查处,等到当事人建筑完工后才去查处,不仅加大了查处难度,也增加了执行难度。而此时的查处又有不少是以罚代拆,这又从一定程度上滋长了当事人违法建设的气焰;市委、市政府对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问题重视不够,物力、人力、财力不足等原因,致使“打违”工作面临诸多难题;另外,对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打违”工作缺乏有效的考评和监管,致使“打违”工作责任不清,相互扯皮推诿。

(二)由于缺乏私宅报建的有关规定,致使长期以来我市居民建私房成为无序状态,乱搭乱建无规划现象严重,同时村庄规划跟不上,没有合理引导村民合法用地,致使农民宅基地审批无法落实,形成私占私分私买土地的混乱局面。另外,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未到位,规划编制滞后等,致使村民抢建现象严重。

(三)违法建筑源头主要在于违法用地,根据土地管理相关法规,村集体和村干部本应对村集体土地负有监管义务,但由

2

于我市未出台相关的监督管理机制,长期以来村干部、村民私自买卖集体土体的行为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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