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券补助管理办法[最终定稿]
南通市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券补助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强化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引导小微企业提升技术创新的层次和水平,决定试行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补助办法。
第二条创新券是指政府为鼓励和支持创新资源缺乏、能力不足的小微企业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向高校、科研院所等知识服务类机构购买研发、设计和科技成果等创新服务而设计发行的一种补助凭证。
第三条创新券制度与实施产业政策、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促进全社会研发投入快速增长相结合。创新券的使用和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择优支持、科学管理、公开透明、专款专
用的原则。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市科技局、财政局为全市创新券的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创新券的政策制定、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研究确定创新券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
区科技局负责市创新券管理的日常事务,会同区财政局办理创新券的申请、
审核、发放和兑现工作。第三章用途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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