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开放基金课题管理条例
一、总则
第一条
土壤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国家重点实验室主要从事土壤科学及相关学科领域中的基础理论和应用基础研究。实验室历来重视对外开放,努力建设成为本领域国家公共研究平台。实验室设有开放基金,供国内外从事该领域的研究人员申请。
第二条
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
1、数字土壤与资源管理;
2、土壤地力与定向培育;
3、植物营养与高效施肥;
4、土壤生物与界面过程;
5、土壤利用与环境变化。
第三条
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实行“基金制”管理办法,经费来源于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中的开放运行费。
二、申请指南编写
第一条
开放基金课题的申请指南要紧密围绕实验室目前的主要研究方向展开,瞄准国际土壤学前沿方向,突出农业和生态环境建设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和重大国家需求。
第二条
申请指南由实验室组织编写,经室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经由依托单位和实验室网站对外公开发布。
三、申请条件
第一条
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原则上要符合申请指南所规定的资助范围。
第二条申请者应为具有副研究员(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第三条申请者不能同时主持两项(及以上)实验室开放课题。
第四条
申请者应得到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同意,且申请手续完备,所需资料齐全。
四、申请及评审程序
第一条
(未完,全文共1736字,当前显示54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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