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大学 科技园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南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的
通知
豫科〔2013〕8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局、教育局,各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豫发[2013]7号)精神,实施科教兴豫、人才强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动我省大学科技园的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大学科技园的管理,省科技厅、教育厅组织编制了《河南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实施工作。
附件:河南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
河南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科教兴豫、人才强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关于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豫发〔2013〕7号)、《河南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和《河南省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2009-2020年)》(豫政〔2009〕78号)精神,规范和加强河南省大学科技园管理,提高大学科技园发展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加
-1
势,孵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培育高层次的技术、经营和管理人才。
第六条大学科技园应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服务支撑体系建设、金融投资支撑平台建设、高校学生实习和实践基地建设,为入园企业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服务。
第三章组建、认定与管理
第七条省科技、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开展"河南省大学科技园"的组建、认定、管理及考核工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协助做好"河南省大学科技园"的管理工作。
(未完,全文共2352字,当前显示74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