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
集体所有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补偿的六个问题
2010-12-24作者:未知来源:法律快车分享到:0读者来信:
我是浦东新区高行镇某村居民,最近遇到拆迁问题,十分困扰。在集体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补偿过程中,我们有哪些权利。集体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补偿应遵守哪些法律规定。如果在拆迁、评估与补偿过程中,我们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我们该怎么办。„„以下是关于这些问题的简要分析和解答,供读者参考。
问。集体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应遵守哪些法律法规。上海市有哪些相关的政策规定。我们可依据哪些规定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答:集体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首先要遵守国家宪法和土地管理法中关于集体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的规定。其他政策性文件包括:(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文;(2)国土资源部的部门规章包括《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关于加快推进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33号文);(3)上海市主要有以下政策规定:包括《上海市实施;;办法》、《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关于〈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若干应用问题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管理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评估技术规范》等。
问:在拆迁过程中,我们作为村民、农村集体成员和房屋所有权人,我们享有哪些权利。答:列入拆迁范围的农村居民,享有的权利包括:住房所有权、集体所有土地共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拆迁受偿权、参与决策权、集体财产收益分配权、受偿请求权等。拆迁受偿主要包括三大部分:第一,因住宅拆迁而获得的补偿;第二,因土地被征用而获得的补偿;第三,因集体公共财产被征用或拆迁而获得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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