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复员军人遗属补助审核
一、案由
2009年5月27日,某单位报送《关于发放老复员军人遗属生活补助的报告》,要求给符合条件的老复员军人遗属共计1243人,发放当月遗属补助255300元。
二、经审核,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人员不符合享受条件。经逐一核对,有23名去世退役军人为1954年10月31日以后入伍人员,其遗属不是政策规定享受对象;有7名遗属为企业退休人员,已按规定领取养老金。应核减遗属补助经费6000元。
2、遗属不应享受孤老补助。67名遗属为孤老对象,但不应享受孤老复员军人增发的100元/人、月的待遇,应核减补助6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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