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建设项目审批所需材料
办理条件:
1、主体为年产30万吨及以下地方煤矿
2、依照黑龙江省政府批准的《七台河市地方煤矿整顿关闭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的矿井。
项目核准:
1、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的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申报单位情况、拟建项目情况、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资源利用规划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2、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
3、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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