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岩沟煤矿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石岩沟煤矿向莅临我矿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的领导小组表示热烈的欢迎。
神木县店塔镇石岩沟是由陕西省政府以陕政函【2007】
167号文批准的资源整合矿井。矿井位于神木县城北部,直线距离约23km,行政区划隶属于陕西省神木县店塔镇管辖。整合后井田面积8.0313km2,矿井2-2煤生产系统设计生产能力0.60mt/a,剩余服务年限2.5a。
石岩沟煤矿可采煤层为2-2煤,该煤层厚1.54~2.43m,不含夹矸,结构简单,可采面积3.66km2。2012年12月,根据陕西煤矿安全装备检测中心smaj/mz-12033号检测报告,2-2煤为Ⅰ类容易自燃煤层且煤尘有爆炸性,由陕煤局复【2013】
36号文鉴定为低瓦斯矿井。
一、项目批复情况
1、2007年11月陕西省人民政府以陕政函【2007】
167号文批复石岩沟煤矿为煤炭资源整合矿井。
2、2008年3月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以陕国土资矿采划【2008】
93号文划定了石岩沟煤矿矿区范围。
3、2009年7月陕西省煤炭工业局以陕煤局发【2009】
157号文对石岩沟煤矿资源整合开采设计方案进行了批复。2012年10月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局以陕煤局复【2012】
118号文对开采设计变更进行了批复。
4、2010年4月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以陕煤安局发【2010】
54号文对石岩沟煤矿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批复。2011年12月,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以陕煤安局发【2011】
272号文对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进行了批复。
5、2010年3月经陕西省水土保持局以陕水保函【2010】
37号文对石岩沟煤矿煤炭资源整合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予以批复。
6、2010年8月经榆林市环境保护局以榆政发【2010】
163号文对石岩沟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
7、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以陕国土资储备【2008】
229号文对石岩沟煤矿地质勘探报告予以备案,2011年4月颁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6100002010071120069984,有效期:2011年4月27日—2016年6月27日。
8、2010年7月神木县煤炭工业局以神煤局发【2010】
92号文批准石岩沟煤矿开工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单项验收完成情况
1、项目建设情况
石岩沟煤矿资源整合项目由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陕西华雁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设计,共划分单位工程64个,其中矿建14个、土建25个、安装25个,完成总投资8236万元。
2、各单项验收情况
(1)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榆林市环境保护局对我矿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于2010年3月31日以榆环评函【2010】
05号文《神木县店塔镇石岩沟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同意我矿通过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2)消防验收
神木县公安消防大队对我矿消防设施进行了验收,于2012年6月20日,以神公消验【2013】
第01号文同意我矿通过消防设施验收。
(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陕西省水土保持局对我矿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于2013年8月11日以陕水保函【2013】
186号文《关于印发神木县店塔镇石岩沟煤矿煤炭资源整合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鉴定书的函》同意我矿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4)工程质量认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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