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备土地报批及土地挂牌出让程序
国有土地挂牌出让程序
一、征询规划意见
市国土资源局向市建设局征询拟出让地块规划红线及相关经济技术指标。
二、报批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向市政府报批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确定土地出让底价
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对拟出让地块进行地价评估,结合土地储备开发成本和房地产市场状况,由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拟订土地出让底价报市国土资源局,经市土地估价审定委员会研究确定出让底价。
四、公告
市国土资源局通过报刊、信息网络等媒介发布公告并将挂牌底价密封交公正机关。
五、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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