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备申请书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提纲
一、拟申请登记的名称(行政区划名或地名、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
二、举办者简介。
三、拟申请登记该民非单位的目的。
四、拟申请登记的民非单位与其所从事的业务相适应的场地、设备(设施)情况。
五、拟申请登记的民非单位与其从事的行业业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数额。
省级民非单位注册资金一般在30万元以上。
其中,科技类:100万元以上;
社科类研究院、培训学校、文化艺术体育馆(院)、经贸信息科技服务中心等50万元以上。
六、拟申请登记的民非单位的主要服务对象和业务范围。
七、拟申请登记的民非单位成立后运作资金的主要来源及收入预测。
八、拟申请登记的民非单位所具备的与其主要业务相关的人员(人才)情况。
九、申请人签署(自然人则个人签名;法人则盖章)。
(未完,全文共1098字,当前显示35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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