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工作站申报要求
附件
2天津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申报指南
一、申报组织
1.市科协是“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指导单位,负责受理、审查建站申报材料、组织评审等建站推动工作。
2.各区、县、滨海新区功能区、集团公司科协,申报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作为推荐单位,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的建站推动和申报组织工作。推荐单位需对建站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3.建站申报时间一般为当年4月至9月,具体时间安排请参看年度《申报通知》。请推荐或申报单位于截止时间之前报送书面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4.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其中一份的院士专家与企业(单位)《共建协议》要求为原件。
二、申报材料
建站申报材料包括《建站申请》、《“院士专家工作站”登记表》、《共建协议》、《企业介绍》、《项目技术需求》、《已请或拟请院士专家情况》、《建站条件》和相关附件。
(一)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申请
《建站申请》一般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未完,全文共1308字,当前显示39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