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城市规划区域房屋拆迁改造补偿补助规定
《哈尔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政策的规定》解读之二
——市棚改办负责人解答新一轮棚户区改造推进过程中被拆迁单位和居民的疑难问题基本政策
可货币补偿也可产权调换
问:拆迁政策中提到的“上年度人均建筑面积标准”是多少。答: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2007年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市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8.85平方米。换算为建筑面积,上年度哈尔滨市人均建筑面积应为28.09平方米。
问。我是道里区地亩街居民,今年这里动迁,我想知道我家房子如何补偿。
答。根据你的情况,按照《补偿相关政策的规定》,你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如果选择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估价确定。
如果选择产权调换,按照“拆一还一”,结算结构差价的方式执行,由被拆迁人按照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与产权调换安置房屋建安成本结算差价。货币补偿
以房地产市场估价确定
问。我家这里正在进行拆迁调查摸底,我家30平方米的私产房子能得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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