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工作安排及进度计划书
1、实地踏勘现场;
2、收集与项目相关的资料,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开发利用方案、相关自然保护区规划及其他资料;
3、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给省环保厅环评处及生态处进行汇报;
4、样方调查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5、编制项目自然保护区专篇;
6、将自然保护区专篇提交省环保厅生态处;
7、省环保厅生态处组织评审专家踏勘现场;
8、省环保厅生态处组织评审专家对自然保护区专篇进行评审,并形成专家意见;
9、环评单位按照专家意见修改报告,将报批稿报送省环保厅生态处;
10、省环保厅生态处对自然保护区专篇进行批复
11、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2、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省环保厅环评处;
13、省环保厅环评处委托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审;
14、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评审专家踏勘现场;
15、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评审专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评审,并形成专家意见;
16、环评单位按照专家意见修改报告,将报批稿报送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17、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该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审意见;
18、永靖县、临夏州环保局出具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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