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关于违法建设的成因分析与对策

政府违法用地行为成因与对策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显示,涉及地方政府和政府为违法主体案件的土地面积,占到了被查处违法用地面积的80%。当前发生的土地违法案件中,凡是性质严重的土地违法行为,几乎都涉及地方政府或相关领导。因此,探讨违法用地过程中的政府行为,对从源头和根本上治理违法用地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违法用地过程中的政府行为概述

违法用地过程中的政府行为(在此称作政府违法用地行为),其含义是指政府这个特殊主体,在审批、使用、监督执行等各个环节,违反法律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

政府违法用地行为与一般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土地违法行为相比较具有行政行为方面的特征,其主要形式:

一是政府违法用地行为的行政性。大量地、频繁地运用行政手段。实践中,地方政府极易凭借其权威性,通过发布文件、纪要、领导讲话等形式,出台与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政策性文件,注入下放土地审批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具有浓重的行政性。

二是政府违法用地行为的强制性。地方政府作为当地的最高行政机关,为了一时的政绩或地方局部经济的发展,很容易强令企业或下级政府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诸如修建道路、兴建农贸市场、兴办观光休闲产业等,具有典型的强制性。

三是政府违法用地行为的随意性。有的地方政府违法用地行为并无章法,而是根据自己的主观意愿行事,对自己经济发展有利就干,不利的就坚决不干,诸如为了招商引资,任意减免土地税费,个别甚至干脆免费供地,根本不受什么法规拘束,具有较大的随意性。

四是政府违法用地行为的公开性。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该说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与政策的了解的,而且比一般的群众要深刻得多。但是,地方政府这个特殊的主体,为了发展经济,有的就是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其有关政策于不顾,以致公然非法转让倒卖土地,非法占用耕地,往往伴有集体开会研究、召开动员大会、发布招商广告等行为,具有广泛的公开性。

五是政府违法用地行为执行难。由于此类违法用地行为大都属于政府行为,因此,即使在违法用地过程中被执法部门及时发现,也不能得到有效的制止,完全建成后,查处拆除时,又要依赖于地方政府,其难度可想而知。

二、政府违法用地行为的成因与根源


(未完,全文共2865字,当前显示91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