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防范“痕迹主义”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通知要求,我处学习认真领会批示精神,组织召开支部党员会议,认真对照“痕迹主义”的四个表现形式,结合理论学习、部署工作和组织培训、监察、考核等方面工作,深入查摆存在问题,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坚决克服工作中的“痕迹主义”。通过自查,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组织理论学习求实效不够。主要表现。组织理论学习时,有时对“上会”“上本”要求得多,对“入心”“入脑”要求得少。把上会组织传达了,就理解为组织认真学习了,把记录在本子上了,就理解为领会了,有时把学过了等同于学会了,没有及时了解学习效果。
二是部分工作安排合理性不够。主要表现。有时在向下级机关收集资料、数据时,时限要求过紧,给下级机关准备时间较短,使得下级机关没有充足的时间去研究、收集、整理和核对上报资料、数据,从而可能会因上报的资料、数据不全面或不准确,影响到对整个工作情况的掌握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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