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姬乡规范化管理示范乡镇总结报告
虞姬乡垃圾清运车管理规定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垃圾清运车及驾驶员的管理,做到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保证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垃圾清运车的使用与管理。
三、职责权限
1、保洁部。负责车辆的购置、调度、日常维护、保养、维修、保险、年审等管理工作。
2、垃圾清运车驾驶员。负责日常垃圾清运工作,做好车辆油耗控制和日常维护、使用记录。
四、管理规定
1、专人管理
(1)指定专门驾驶员驾驶操作垃圾清运车,禁止他人操作。车辆不使用时,需停放在指定位置。每天清洗车辆,保持清洁。
(2)每天登记一次《垃圾清运车使用记录表》,记录当天行驶里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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