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备用金管理制度
备用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明确借款审批、支用、核销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备用金的管理
1.备用金是单位内部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收银找零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
2.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贪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如若丢失,由本人承担。
3.备用金应严格执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
4.备用金借款要一事一单,以保证专款专用,不允许一款多用或多比备用金交叉使用。
5.备用金采用双重管理模式,财务部门负责全公司备用金的管理,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备用金的管理。
6.财务部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建立备用金明细账,情况发生变化要及时清理。
二、备用金的范围
备用金使用的范围。①因公出差所需的费用。②办公用品等零星的购置。③因公需要的财务费用(年检、审计报告等)④领导安排其他应急所需资金。属于上述结算范围的支出,部门可使用备用金支付,不属于上述结算范围的款项支付一律由财务部门进行支付。
三、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
1.工作人员和部门需借用备用金时,借款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财务负责人签字,王总批准后,方可到财务办1
理借款手续。
2.备用金借支原则上由借支人亲自办理,由于特殊原因由非借支
人本人的其他员工代为办理的,须由借支人本人在备用金申请单上亲
自签名,否则视同代办人的备用金,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代办人负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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