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度
各位领导、各位
同志:
落实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是新形势下加强土地管理,严格耕地保护,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维护土地管理正常秩序的客观需要。近年来,在各兄弟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们积极探索,强化落实,初步建立了“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土地执法共管机制,土地管理秩序进一步好转,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资源保障。今天,
把大家请过来,既是总结又是研讨,就是通过座谈会的形式,进一步分析形势、开拓思路,创新建立我县土地执法共管责任机制。下面,我先谈三点想法,供大家参考。
一、为什么要提出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
12月,在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土资源部徐绍史部长第一次提出要建立土地共同管理责任机制,要改变土地“一家管,大家用”的局面。为什么要提出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我想应该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我国耕地保护的严峻形势所决定的。温家宝总理在第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节约集约用地,不仅关系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而且关系国家长远利益和民族生存根基。在土地问题上,我们绝不能犯不可改正的历史性错误,遗祸子孙后代。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坚决履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10》明确提出,到2010年全国耕地要保持在18.18亿亩,到2020年保持在18.05亿亩。《国土资源公报》显示,我国耕地总面积为18.26亿亩,已经处于18亿亩耕地红线的边缘。
当前,我国耕地减少主要来自三方面。一是建设占用。1998-,我国耕地面积从19.45亿亩减少到18.27亿亩,平均每年减少1475万亩,相当于每年减少一个福建省的耕地面积,其中违法占用耕地每年约在13万亩左右。二是生态退耕和产业结构调整。1997-间,全国因生态退耕和产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1.4亿亩,年均1728万亩。三是灾害损毁。1997-间,全国因灾害损毁而减少耕地986.1万亩,年均123万亩,相当于一个中等县的耕地面积。如果不能从根本上扭转耕地继续减少的趋势,18亿亩耕地红线将会很快突破。严格土地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减少耕地占用,关系到18亿亩耕地红线能否坚守,更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这就需要国土与各相关部门共同配合,从严落实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减少占用耕地的数量。
(二)是当前社会分工合作的趋势所决定的。当今社会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化,但在分工的同时,小分工、大合作也正在成为一种趋势和潮流,而且这种趋势和潮流也将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转型。土地是一种特殊的生产要素,具有自然和社会经济的双重属性,正在日益广泛地参与社会化大生产、大分工的过程中。横向层面,土地是财富之母,一二三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土地要素的支撑,土地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密切;纵向层面,土地作为一种生产要素,进入生产、流通领域后,在准入、登记、变更等方面,必须取得发改、工商、规划等部门的审批许可。正是由于土地的特殊属性和当今既有分工更多是合作的社会现实,客观上需要建立国土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在土地准入、变更、违法用地制止等方面共同把关、规范管理,促进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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