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转移、经营许可
许可告知单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二、申请材料(一式三份):
行政许可申请书
一、危险化学品处置、危险废物转移
市内和跨市转移:
1、《河北省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表》(一式三份);
2、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年度管理计划和事故应急预案;
3、所在县区环保部门出具的《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考核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产废单位要做出限期整改书面承诺;
4、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与接收单位签订的处置协议;
5、接收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运输单位《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的相关资质复印件
7、危险废物转移路线
跨省转移:
1、《河北省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表》(一式三份);
2、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当年《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排污许可证复印件;
3、危险废物接受单位情况介绍。
4、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与接受单位、运输单位签定的处置、运输意向书;
5、危险废物产生及接收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6、危险废物接受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7、运输单位《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的相关资质复印件,运输事故应急预案;8危险废物转移路线;
9、再次申请危险废物转移须提交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总结报告;10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11、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需提交的其它材料。
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1、《河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3、申请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新建项目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复印件;已建项目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文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及排污许可证复印件,近一年的环境监测报告;
5、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技术人员三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证明材料(申请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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