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建设项目审批时限[范文大全]
规划建设项目审批时限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包括变更)21天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延期、注销5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包括变更)13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延期、注销。5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变更)13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注销5天规划设计条件。21天规划设计方案审查24天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14天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20天建设工程规划验收13天注:
1、以上天数为法定工作日
2、此时限不含上级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审批会签、补测地形图或工程放线、建设项目(工程)论证、公示的时间
3、建设单位中申报的各类规划建设项目自批或办结之日起,六个月内不领取有关资料,我局将按自动作废处理,相关资料不负责保管和退还。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须知
1.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2.为什么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建设规划法》第三十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1.哪些项目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
3.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的土地的;
4.需要变更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5.其它需要办理的;
6.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提交的资料7.申请选址报告;
8.《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一份;
9.生产性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以上、非生产性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以上的需附项目建议书;
10.土地转让意见书及土地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11.土地使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2.用地范围的1:500地形图(特殊情况可使用1:2000的形图)一份,并标注拟选址的准确范围;
13.建设项目涉及农地转用、消防、人防、环保、文物保护、民航、市政、园林、供水、供电、煤气、供热等部门的,必须时需附有关单位审查意见或协议。其中涉外项目,须有国家安全机关的审定文件,位于党、政、军首脑机关附近的项目,须有省市和军队保密部门的意见。
14.报件受理及办理时间
市政规划局在审批大厅规划用地窗口受理,在案卷受理后21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
(五)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批准同意的,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附规划设计条件及选址红线图一份。
2.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在6个月内到我局办理详细规划审批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逾期未办理上述手续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
4.未批准同意的,发退件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二、申请规划设计条件须知
(一)申请规划设计条件须提交的资料1.申请规划设计条件报告;
2.规划设计条件申请表;
3.土地使用证件(原件、复印件);
4.用地范围的1。500地形图,并在地形图上标清楚土地使用界限。
(二)报件受理、办理时间及其他
1.市规划局在审批大厅规划用地窗口受理,在案卷受理后21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并核发设计条件通知书及设计条件附件图。
2.建设单位依据设计条件委托有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规划设计,并报我我局审批。
三、申报详细规划须知
(一)申报详细规划须提交的资料1.申请报告;
2.规划成果审查申请表;
3.已核发的规划设计条件;
4.规划设计文件(包括文本、说明及有关附件);
规划设计图纸,包括区位图、现状图、总平面图、竖平面图、和必须的工程管线图,以及cad14.dwg格式电子数据一套。
(二)报件受理、办理时间及其它
1.市规划局在审批大厅规划用地窗口受理,在案卷受理后24工作日内审批办结。
2.批准同意的,我局行文并附加盖规划审核专用章的详细规划图。
3.需要修改的,以书面形式通知并附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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