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建设项目审批时限[范文大全]
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有关规定
一、项目用地预审审批
(一)申报材料
1、用地单位向县级国土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
2、建设项目立项批文(项目建议书)
3、地灾评估报告及矿产压覆报告
4、城建规划部门核准的红线图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5、林业部门审核项目涉及林业用地的报告
6、项目所涉及地区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7、项目征地协议(用地单位与当地村组签订的预征协议)
8、建设项目拟选址地点、用地方案、用地规模、用地类型、占用耕地及耕地补偿等情况说明材料
9、县级国土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超出县级预审权限的,由县级国土部门逐级上报)
(二)审核程序及办理时限
1、递交申请
2、实地踏勘
3、审查材料
4、办理时限(县内预审5个工作日、市级预审20个工作日,省级预审30个工作日)
二、项目先行用地审批
(一)审批机关国土资源部
(二)申报材料
(未完,全文共1180字,当前显示38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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