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优良传统道德在当代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现实价值
羞耻感的当代道德价值
2011-11-1416:45|发布者:晓年|查看:255|评论:0|来自:家国网|字号:小|大
1、耻的内涵
耻在词源学意义上是指“羞愧”、“屈辱”。《说文》中解释“耻”为“辱也。”“耻”古代“恥”,一耳一心组成“恥”。从该字的结构来看,人的羞愧之情感来自于他人不好的评价或批评,一个人的耳朵听到这些评价或批评之后,内心方会产生“羞耻感”这种负面的情绪体验。“真正的耻感文化依靠外部的强制力来做善行„„羞耻是对别人批评的反应。一个人感到羞耻,是因为他或者被公开讥笑、排斥,或者他自己感觉被讥笑。不管是哪一种,羞耻感都是一种有效的强制力。但是,羞耻感要求有外人在场,至少要感觉到有外人在场。”羞耻感来自于外界的批评和内心的觉悟,借助于外部的力量;但是一个人由于种种原因若没有听到来自良心的声音,一般是不会产生羞耻心的,内外两因素缺一不可。所以,羞耻心的产生离不开个体良心的知觉和外界的压力,外在约束只有通过内化才会起作用。由此可见,羞耻感是道德主体基于一定的是非观、善恶观、荣辱观,在外界的压力下,出于珍惜、维护自身尊严而产生的求荣免辱的情感意识。
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很多思想家对“耻”进行了不同的论述。孔子是借助于具体的生活环境来解释“耻”的。《论语·宪问》载:“宪问耻。子曰:‘邦有道,谷;邦无道,谷,耻也。’”孔子认为在民不聊生的纷乱时代,国家公职人员领取薪酬是一种可耻的行为,因为他们没有治理好国家,安抚好百姓,没有尽到职责。《论语·泰伯》又载:“子曰:‘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在孔子看来,如果天下太平、社会稳定,国家激励百姓发财致富,你却因为自己懒惰而贫贱,那就是耻辱;反之,国家处于危难之时,你偏偏又投机取巧,大捞一把,那也是你的耻辱。由此,孔子为国家公职人员划定了耻的内容,也是对他们的最低要求———要与国家利益始终保持一致。孟子认为耻感对人而言关系重大,如果一个人连不如别人都不感到羞耻,那么他还有什么可以跟别人比拟呢。又谈何进步呢。“耻之于人,大矣。为机变之巧者,无所用耻焉。不耻不若人,何若人有。”《孟子·尽心上》在孟子看来,羞耻是人类告别自身的动物性而与其他动物相区分的第一标准,那些恶贯满盈,大逆不道的人往往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亡命之徒,他们连什么叫畏惧都不知道,哪里还顾得上羞耻意识,在他们的灵魂深处始终就没有羞耻这一根弦。同时他还认为羞耻是人的道德底线,是人际生活最起码的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是作为一个人必须具备的德性;作为一个人,不知道羞耻,才是真正的可耻。“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孟子·尽心上》宋儒朱熹也认为耻是人的内在规定性,是人与动物的区别。“耻者,吾所固有羞恶之心也。存之则进于圣贤,去之则入于禽兽,故所系为甚大。”羞耻心是人应具有的
起码道德情感,若失去了它就跟动物毫无区别。陆九渊更是鲜明地指出羞耻对于人的意义,“夫人之患莫大于无耻,果何以为人哉。”(陆九渊:《陆九渊集·人不可以无耻》)人不能无耻,无耻即无人的本质,无成人之希望与可能。孟子、朱熹和陆九渊三人都从人的本质层面上来界定耻的。耻是人的内在规定性,是人的伦理底线,是成人的可能和基本要求。耻以否定性规定了人的本质,是道德的善的最低层次,是每一个社会成员必须自觉遵守的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和道德规范;羞耻感作为底线伦理是对人的道德的最低要求,从行为规范出发,要求人们在具体的道德情景中做出正确的选择,要求人的行为与社会规范的一致,是一种最基本的道德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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