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安监162号文
关于转发省安监局《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各安全评价机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安监[2012]153号,附件1)和《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安监[2012]157号,附件2)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1、建设单位向安监部门提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及试生产(使用)备案申请的,应分别填写《安全条件审查申请表》(附件3)、《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表》(附件4)、《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申请表》(附件5)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表》(附件6)等申请文书,申请时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详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通安监[2012]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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