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安监162号文
各市(县)、区安监局: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做好停产停业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08〕16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暨化工企业安全检查行动,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化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锡安办〔2008〕37号)的有关精神,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摸清底数,全面掌握企业动态
各地要迅速部署,组织对辖区内化工生产企业进行排查摸底,全面掌握目前辖区内停产停业化工生产企业情况,并建立专门台帐。同时要明确要求,落实措施,建立化工生产企业停产停业前的报告制度,全面掌握辖区内化工生产企业的动态。
二、突出重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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