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标准a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意义:
建立标准化学校,逐步实现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在义务教育领域形成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将对学生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
“十二五”期间,将在做好学校布局规划的基础上,优先解决边境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中西部留守儿童较偏远地区的校舍紧张问题,解决中西部城镇化较快地区大班额和超大班额以及住宿紧张问题。
标准化学校将保障每一个学生接受平等教育的机会和权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教育强县,实现教育强区的基础性工程,地位十分重要,为此,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强县(市、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暂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评估办法
(一)本指标体系共设4个a级指标,13个b级指标,48个c级指标(其中政府评估指标为9项、120分,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为39项、880分),总分1000分(其中政府评估指标为120分,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为880分)。具体指标赋分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标准a1
(二)申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县(市、区)的评估认定条件:
1.县级自查自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总分1000分,评估得分不能低于800分。
2.指标体系中a2“办学条件”督导评估总分不低于425分。
3.一票否决指标:
(1)带“*”号的16项c级指标:c
10、c
11、c
12、c
14、c
15、c
17、c
18、c
19、c20、c
21、c
22、c
23、c
25、c
26、c
28、c39;
(2)有d级危房;
(3)本学年学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4)有弄虚作假行为。
(三)评估等级
评估得分950分及以上为优秀,949-900分为良好,899-800分为合格,低于800分为不合格。
二、指标说明
【a1指标共三个b级九个c级指标(b1-c1,c2.b2-c3,c4.b3-c5,c6,c7,c8,c9)】
a1组织领导(120分)a1-b1领导职责(20分)
a1-b1-c1规划落实(10分)评估标准:
县政府制定《创建自治区教育强县工作规划》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并依据规划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按规划目标和年度计划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标准a1评分细则:有规划得3分,有分年度实施计划得2分,视目标和年度计划落实情况,赋0-5分。若未做到,分项扣分。
检查方法:
(1)查阅文件和会议纪要;(2)听取汇报;(3)实地查看。需要材料
1、《十二五》,《十三五》发展规划
2、创建教育强县工作规划,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
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计划
5、创建教育强县工作计划
6、分阶段完成规划总结
7、按学年工作计划和总结
8、与创建教育强县,标准化,均衡发展相关的文件,方案,会议纪要,自治区和地区印发的相关文件,请示等等
a1-b1-c2责任明确(10分)
评估标准。县(市、区)长是第一责任人,形成政府直接领导、教育部门主抓、有关部门配合的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工作协调的学校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
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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