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办法
大气质量提升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大气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推进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心健康,建设绿色宜居城市,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气质量提升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2014〕9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14年9月23日至12月31日在***范围内深入开展大气质量提升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围绕2017年pm2.5浓度比2012年下降22%的总目标,通过分阶段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实现***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pm2.5浓度比2013年下降6%,力争实现9%,pm10月均浓度控制在100微克/立方米以内。
二、实施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9月23-27日,成立***大气质量提升专项整治指挥部,制定《***大气质量提升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启动***大气质量提升专项整治。
(二)整治实施阶段。9月27日—12月20日,各局、办,有关单位按照工作计划和方案,分步实施,确保12月20日前完成整治目标任务。
(三)总结考核阶段。12月21日—30日,各局、办,有关
单位总结工作完成情况,***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做好迎接区政府考核验收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转入长效管理阶段。
三、整治任务和要求
(一)城市扬尘污染整治
1.建筑工地扬尘整治。整治***范围18个建筑工地(市住建局监管),相关部门要落实好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规范、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期间新开工的建筑工地一并纳入整治范围。严格执行建筑工地“十有六无”管理标准要求,全面整治不达标问题。“十有”,即:施工有围挡,道路有硬化,车辆有冲洗,污水有沉淀,场地有绿化,厕所有水冲,降尘有措施,现场有亮化,材料有秩序,垃圾有容器;“六无”,即:无扬尘、无垃圾、无裸地、无四害、无旱厕、无污水。
2.房屋征收拆除工地扬尘整治。配合***重点整治城区范围白堡拆迁工地。严格执行“八化”管理标准,即:工地四周围挡化、物料堆放整齐化、施工洒水降尘化、垃圾清运及时化、渣土运输封闭化、拆除施工文明化、裸露地面要绿化、大风天气禁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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