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审批申报材料规定5篇
南京市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审批申报材料规定
2016年07月01日
来源:
南京市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审批
申报材料规定
目录
1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
1.1规划行政许可权力事项
1.2规划非行政许可权力事项
1.3其他事项
2通用规定和有关说明
3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报材料
3.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3规划条件
3.4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3.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6建设工程验线
3.7规划条件核实3.8变更规划行政许可
3.9规划审批结果有效期延期
3.10注销规划行政许可
3.11规划审批成果图件遗失补办
3.12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规划备案
3.13利用住宅作为经营性用房的规划确认
1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
1.1规划行政许可权力事项
1.1.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核发;
1.1.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及规划条件的出具;
1.1.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及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出具。
1.2规划非行政许可权力事项
1.2.1建设工程验线;
1.2.2规划条件核实;
1.2.3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规划备案;
1.2.4利用住宅作为经营性用房的规划确认。
1.3其他事项
1.3.1变更规划行政许可;
1.3.2规划审批结果有效期延期;
1.3.3注销规划行政许可;
1.3.4规划审批成果图件遗失补办。
2通用规定和有关说明
2.1首次申报
2.1.1建设项目首次申报时(含招拍挂土地成交后首次申报),须提交如下材料:
①申报授权书原件1份;
②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③《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原件1份;
④现势性地形图1份(非免费供图的项目)。
2.1.2其后同一建设项目各环节均无需提交2.1.1规定的材料,但材料①、②超出有效期的须重新提交。
2.1.3材料①为建设单位申报人代表建设单位申报项目的身份证明材料,其上应注明申报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内职务、申报的项目名称、授权时间段等。同一个项目,申报授权书提交后,更换申报人的,应重新提交申报授权书。
2.1.4材料④为1/500、1/1000或1/2000现势性地形图,并在地形图上标出拟用地范围,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属于可免费供图的(在免费供图区域内),无需提交,但需提交拟用地范围示意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1.5《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应按我局发布的电子文件格式(excel格式)填写完整,表中内容应机填。“项目名称”应与立项批复中项目名称一致;“建设地址”栏内应准确填报详细地址,已有土地证明文件的以土地证明文件记载为准,尚未取得土地证明文件的填写用地四至范围。表单下载网址:http://www.xiexiebang.com/表格下载。
2.2每次申报时,均须填报《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请表》。申请表应按我局发布的电子文件格式(excel格式)填写完整,表中内容应机填。“建设单位”应与《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名称一致;“项目编号”应为我局规划管理系统案卷编号中前9位数字(项目第一次申报时无需填报);“报送图件清单”栏内应填全报送材料图件的全名、文号、电子文件名、份数、页数等内容,其中设计图纸的“文号”填写“图号+版本号”,或“出图时间”。表单下载网址:http://www.xiexiebang.com/表格下载。
2.3申报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供核查;提交的材料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应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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