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人民好公仆”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1)
渝北委发„2011‟2号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
关于在创先争优中开展“人民好公仆”教育实践
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1年3月28日)
为进一步巩固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全区机关干部在渝北改革发展实践中创先争优,以良好形象、优异业绩向建党90周年献礼,按照市委《关于在创先争优中开展“人民好公仆”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渝委发„2011‟9号)精神,区委决定,从2011年3月起,在全区机关干部中广泛开展“人民好公仆”教育实践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转变作风、服务群众、争当标兵”这一主题,以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廉洁从政“三项教育”和整顿“官僚文牍风、吃拿卡要风、懒散推诿风、走读漂浮风、奢靡享乐风”为重点,深化“三比三创”(比学习,创一流队伍;比工作,创一流业绩;比作风,创一流风貌)活动,围绕打造第一门户、建设“六大渝北”、巩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成果、服务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等中心任务,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切实解决机关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树立党员干部亲民爱民、干事干净的良好形象,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良的作风保障。
(二)主要目标
争做“人民好公仆”,要努力做到“六个好”:
——思想素质好。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更加自觉地为全区改革发展事业奉献和奋斗。
——服务群众好。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态度热情周到,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工作业绩好。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瞄准一流水平,对照一流标准,争创一流业绩。
——依法行政好。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公平公正,努力提高办事效率,自觉接受监督,切实维护和保障
群众权利。
——廉洁自律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名利观,始终自重、自警、自省、自励,以身作则,清正廉洁。
——社会评价好。服务对象满意,群众公认,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通过开展活动,大力改进机关作风,群众满意度较大提升。到2012年,群众对机关作风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活动内容
全区各机关要从三个方面着力抓好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整顿“五风”,深入开展“十查找”,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一)开展“三项教育”,增强党性修养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重点开展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廉洁从政等“三项教育”,继续深化我区已经开展的忆苦思甜活动、感激党恩教育,帮贫警示活动、珍惜岗位教育,弘扬美德活动、规范言行教育和正心、正言、正行“三正”教育活动,着力锻造一支践行根本宗旨、服务人民群众、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公仆队伍。
各机关要结合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唱读讲传”活动,学习毛泽东同志《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等重要著作,学习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关于增强宗旨意识、树立群众观念的重要讲话,学习《廉政准则》等党纪党规,学习革命先烈、英模人物和身边的先进典型,并结合行业特点认真谋划学习教育的侧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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