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汽车配备标准和使用管理规定
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和使
用管理暂行办法
(讨论稿)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购置管理,根据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购置和更新标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务用车严格实行编制管理。县纪委、县财政局依据各单位工作性质和工作任务轻重情况,提出全县各单位车辆编制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后执行,实行“定编定车,一车一编,一车一卡”管理办法,任何单位不准超编制配备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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